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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中介的风险提示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编辑: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官网

近年来,一些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办理贷款分期”“全额退保”等名义,怂恿或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相关业务,要求消费者缴纳“逾期操作费”“咨询费”“保证金”,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等危害,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案例简介】

2024年,王女士在某银行办理的1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随后通过网络咨询“法律顾问”,对方声称能够代理贷款分期并减免息费,咨询费用为3000元,要求王女士将一张本人办理的电话卡邮寄给对方。同时,该“法律顾问”要求王女士停止与银行联系,由他们负责与银行协商。王女士与其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不久,接到银行来电,告知王女士有人以其名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诉,暂无法满足其贷款分期并减免息费的诉求。王女士随后联系“法律顾问”,发现已被拉黑。

【案例分析】

非法“代理维权”中介利用网络论坛、自媒体平台、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信息,冒充各种咨询公司或维权专家骗取金融消费者信任,以“减免息费”“全额退保”“修复征信”为幌子,发布“代理维权”成功的虚假案例,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进行代理。金融消费者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因被其诱导采取提供虚假信息等不当手段主张诉求,产生法律风险。金融消费者一旦签订“代理维权”协议,往往需要支付高额“咨询费”“手续费”,产生财产损失。同时,在此过程中,金融消费者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等敏感信息存在泄露风险。

内蒙古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中介,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一是广大金融消费者应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二是面对自媒体等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债务减免”“征信修复”等信息,金融消费者应加强甄别,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信非法“代理维权”中介。

三是选择正规渠道维权。金融消费者可以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公示的渠道进行投诉;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可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的,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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