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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行业协会 内蒙古汽车行业协会关于推动全区汽车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倡议书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编辑: 来源:内蒙古银行业协会自律部孙艳霞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汽车业务的规范发展,营造诚信和谐、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促进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内蒙古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内蒙古银行业协会和内蒙古汽车行业协会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会员单位开展汽车金融业务应做到诚信守法,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定,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规范开展汽车金融业务,共同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良好形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强化内控管理,规范汽车金融销售行为

会员单位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汽车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员工行为规范,确保各项业务的开展及管理专业、稳健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汽车金融产品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业务素质与合规意识,并建立、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将优质产品推向市场,放心地销售给大众消费者。

三、完善服务价格,促进汽车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

会员单位应建立清晰的汽车金融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机制,实施科学的服务价格定价策略。持续优化服务布局,积极支持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切实贯彻“惠民生”政策,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四、强化佣金管理,维护汽车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会员单位应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自身经营成本、市场经营实际和经销商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及质效,合法合理确定汽车消费金融业务费率及佣金水平。绝对不向经销商高额支付不合理的佣金,不向消费者转嫁经营成本,不通过向经销商支付高额佣金的方式引导经销商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或服务,不选择性向消费者推介高佣金金融产品或服务,自觉维护行业正常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商协会社会责任

会员单位应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加大汽车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做好汽车金融业务信息披露,对外公示投诉渠道和投诉流程,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应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广泛深入地推广普及公众信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提高信用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优化合作模式,共同维护行业市场秩序

会员单位积极与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自觉遵守行业规则,优化合作业务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倡导不以支付高额佣金的方式引导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强制推销汽车金融产品,共同规范汽车金融市场。

七、加强自律约束,共同创造良好的汽车金融市场环境

会员单位应主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营造更加合理有序的竞争与合作氛围。对于哄抬返佣价格、违规支付佣金费用、异地无序展业等恶意扰乱汽车金融市场的行为,会员单位应及时向协会反映相关线索,协会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对于异地违规机构,及时报告协会,协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共同维护我区汽车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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